新聞自律委員會 第17次會議會議記錄

會議時間︰10204 16 () 10:00

會議地點︰三樓 第一會議室

出席者︰

新聞自律委員會 諮詢委員:

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       吳惠林

師範大學大眾傳播學系教授     胡幼偉

經濟評論家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馬 凱

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           張錦華

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           殷乃平

世新大學傳播學院院長         陳清河

新聞自律委員會 自律委員:

非凡電視台 副總經理         鄧美華

非凡電視台 新聞部編審       何墨儀

非凡電視台 新聞部副理       傅秀玉

非凡電視台 編輯台主任        劉金鳳

非凡電視台 工程部經理        朱同華

列席:

非凡電視台 採訪中心副主任    陳書孜

非凡電視台 採訪中心副主任    傅紘澤

非凡電視台 採訪中心副主任    胡凱淳

 

 

記錄人員:節目部 黃鈺涵

 

會議內容:

l          議案一:本台新聞檢討(播出4/15 21:00全球報導半小時)

p胡幼偉:剛剛看的新聞當中講到Note3在下半年會上市,我看過它的資料是5.6吋,不會到6吋;另外就是金正恩這則新聞,我認為我們可以來做如果金正恩按鈕的話,對於Galaxy S4的上市會不會造成影響或是帶給全球經濟什麼衝擊;另外我覺得本台的新聞編排有些問題,應該用區塊來分別,例如一開始整點新聞可以先做當天頭條或國際大事,再來講台北的股市、國際股市、期貨或黃金、再來是房屋,至少給觀眾一個有秩序的感覺,也養成觀眾收視習慣。

p陳清河:我也認為新聞的編排該整理一下。

p馬 凱:剛剛新聞裡的房屋投資達人,我覺得有一點欠妥當,因為這是在鼓勵鑽法律漏洞和不要誠實報稅,顯然你們沒有做到自律的原則。

p殷乃平:我建議節目可以深入黃金市場和走向,或者介紹當今大陸經濟在轉型,例如他們中小企業面臨到什麼樣問題,可以抓一些專題來做一些塊狀節目。

p鄧美華:我們新聞專題大部分都放在週日晚上七點,有個節目叫新聞特攻隊,就是這種類型節目。

p張錦華:對於新聞我只有一小部分有點耿耿於懷,就是有關於合宜住宅,前面講說因為便宜所以很難搶到,後面新聞卻變成達人投資房地產,這前後邏輯不太連貫。

 

l          議案二:NCC來函「製播證券期貨投資分析或評論節目」注意事項

p馬 凱:有幾個問題:首先是可以不這樣做嗎?底限在哪裡?第二個就是當NCC嚴格執行時有兩種選擇,一個就是去改變它,另一個就是去接受它;目前看來改變是不太可能。第三個我想問的問題是:究竟要讓一個相關的證劵分析師人員取得資格,他的困難度高到什麼程度?如果不是很高的話,非凡或許可以考慮去投資,輔導他們去考照;第四個問題是股市分析師人員定義是什麼?第五個問題是,其實他們在做這個要求時,其實也是要讓觀眾得到更多的保障,所以非凡應該想到的角度應該也是這樣;再來就是在節目最後八秒要宣讀,其實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,你可以把它當作一個創作的空間,可以用很創意的想法,讓這八秒可以更活潑;最後就是非凡應該要比NCC用更高的標準來要求自己,以上就是我的發言。

p鄧美華:投資人的權益絕對是我們視為最高的指導原則,我們過去內部的要求和標準,絕對是比金管會訂定的還要更嚴格,至於說NCC他們的最新規定,是因應最近很多的財經台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,亂象橫生,導致金管會覺得有必要管理,才訂定這些標準;不過這個分析師的考試,考上的分析師不見得比較專業,有時會跟市場是有距離的,所以考試和專業不一定能畫上等號,所以這個部份我們會繼續跟金管會再討論。

p殷乃平:這份注意事項是有問題的,具有證劵分析師人員資格的人,很多人本來就良莠不齊,什麼人都有,所以在這情況之下,你們或許可以問問NCC是否每一個都要道德檢驗才能上節目,因為有些人背景是做手集團,所以我認為這是形式上的東西,沒有實質上的效果。真正的問題源頭應該是金管會,不是NCC,或許你們應該嘗試跟金管會討論。

p吳惠林:我認為非凡可以自己去判斷和選擇,畢竟討論那些沒有意義,因為他們目前也沒硬性規定,這根本是執照的問題,其實執照本來是好意,如果它變成一個品質的表示,這也是好事,但其實我們都知道現在執照漸漸變成一個特權,壞人可以用各種方式拿到,當然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,最後我還是認為你們自己去判斷。

p胡幼偉:我們可以再仔細看一下注意事項,它其實是有分成第三大項和第四大項的區別,第三大項說有些人是具有分析師資格,他們在講話要注意一二三點,沒有具備分析師資格的人也可以上節目,但是他們講話內容要避免以下這五點,他們能講的就是個人投資理財經驗或心得,不要對個別投資標的或市場未來行情進行評論,它是有區別的;第二個問題是在第三大項裡面,假如有分析師資格的人在非凡節目當中的言論,引發了一些問題,結果民眾去NCC檢舉,那麼非凡有連帶責任嗎?

p何墨儀:要,以前開始就這樣。

p胡幼偉:所以這就變成你們跟常來上節目的分析師之間溝通的問題,對於常在節目當中用的話語,大家都要檢討一下這樣講會不會有問題,尤其是主持人和來賓,更要避免觸法這種問題。另外一個我的建議是不是可以多邀請多元、比較不同的人來上節目,因為如果永遠都是那三、四個來賓來上的話,那樣風險其實比較高,也比較容易被懷疑他們跟非凡的關係。尤其NCC發了這個函,他們也有可能會利用這幾項來作為定期換照的討論基礎,所以還是盡量照他們的規定去做。最後就是如果你們認為窒礙難行,可以向行政院的法規會來提出一個檢視或申訴,到底這個東西合不合理,這些是關於注意事項的建議。

p陳清河:有關注意事項我認為不是完全沒有道理,大致上都是可行性很高,但是要口語清楚宣讀那點,我個人應該要讓NCC或金管會了解,我們是電視台不是廣播,這真的有點強人所難;另外提到不宜對市場之未來行情研判預測,那這樣什麼話都不能講了,這個太抽象太廣義了,這些都應該去跟他們反映一下。

p張錦華:NCC這幾年一直在推動自律,也會去檢視各台的自律手則,有沒有去遵守和處理觀眾的申訴,所以我們的最高目的還是在於能不能夠服務觀眾合理的自律精神,這些注意事項的確有踰越到新聞言論的控制,但另外一方面也是因為節目氾濫成災,那我在想我們可以訂我們本台自己分析師人員的原則,例如資格的判定、我們對於他們言論的要求或資歷,這樣方式也會比較好,也可以對觀眾負責。

p馬 凱:首先請大家看一下第四大項,如果沒有分析師執照,在股市開市的時間前後一小時內,都不可以發言有關股市相關事件,這個剛剛大家有點誤解;第二就是我認為這個注意事項不可以輕忽它,畢竟這是NCC發出來的,我寧可相信他們會利用這個注意事項來處置;第三就是當它限制在股市相關時間之內,一定要具備資格才能發言,這個或許可以讓非凡得到優勢,因為我們可以更嚴厲把關,比別家更有公信力。

p胡幼偉:或許我們剛剛看到注意事項,多少會帶點情緒在裡面,但或許我們可以換點角度,譬如說我們不但找來有分析師資格的人,而且都是業界公認的王牌,不只有資歷也有公信力,然後我們可以跟他們簽約,例如不要去上別台,然後這幾個每天輪流分析,以長期來講也可以來公開徵才,也可以強打廣告來吸引觀眾一定要來看非凡。這樣逆向思考特別去經營早上八點和下午一點半這時段節目,不但合乎他們規定,也可以保護到觀眾權益。

l          議案三:媒改聯盟統計各台電視倫理委員會的運作情況,提出檢視報告。

p何墨儀:此文件由「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」所提出。他們調查各台倫理委員會,其中非凡新聞自律委員會調查的結果是:本公司委員會有外部代表,有傳播學者跟公民團體;有組織章程、自律準則,然並無規範性別比;一季開會一次;自律委員會專區在非凡首頁新聞區底下,位置並不明顯;網站中並無委員背景介紹、重大決議跟申訴流程等,會議紀錄有具名然似有刪節;委員會專區並無任何關於審議流程和操作之說明,且無公開審議過程及結果,會議紀錄雖有載明個別委員意見但有縮減;委員會網站上無申訴單,僅能從新聞首頁之客服中心連結投訴(因此無要求留下個資);申訴後兩天內會收到回應堪稱友善,但委員會並無專區呈現我的投訴內容及處理結果,亦不清楚有無更正內容。

p鄧美華:目前本自律委員會的組織章程經過第三次的修改,也針對缺失改善,擬了詳細的觀眾申訴流程,並已在網站上露出。

p何墨儀:諮詢委員名單,由於李桐豪委員和鄭自隆委員常因忙碌而無法出席,同時又由於公民媒體改造聯盟認為我們公民團體這個部份比較薄弱,所以我們已向消費者保護基金會和投資人保護中心提出邀請,請他們派代表來參加我們自律委員會。

p陳清河:我就依這個議案來提出幾個觀察,首先提出一個網站運作的覽表,我認為很好,可以看看別人優點;另外有關我們內部委員會曾經有過自我檢討後所提出的案例,最後的執行結果是必須要公告的,因為這樣才可以讓民眾了解我們做了些什麼。

 p鄧美華:由於NCC希望各新聞台自律委員會的召集人由外部委員來擔任,所以我們想要請委員們互相推舉一個代表。

(經過票選後)

p鄧美華:最後是由陳清河教授來擔任。

p張錦華:關於性別上的考慮,我希望可以保留1/3的名額。

p鄧美華:我們會盡量爭取消基會跟投保中心的委員是兩位女性,因為我們的諮詢委員仍然維持是十位。

p馬 凱:關於媒改聯盟的調查報告,你們可以先做自我比較,在各台站在什麼位子,哪一項比較優越或者弱勢,另外就是我認為他們對每一台要求不大一致,所以我覺得媒改也不太審慎。

 

l          議案四:衛星公會成立爭議案件處理委員會,組織簡則提請討論

p鄧美華:這是衛星公會因應NCC要求所有頻道,把自律委員會組織章程納入到營運計畫書裡頭,但卻引起很大反彈,經過衛星公會討論之後,我們自己成立一個爭議案件處理委員會,意思是說當各台的自律委員會無法處理案件時,必須交由爭議案件處理委員會來處理,不過在本台其實也還沒發生這麼重大的案件,配合公會要求,組織簡則在第18頁,目前只是草案,仍在討論中,尚未完全定案。

l          議案五:觀眾意見討論

p鄧美華:觀眾意見表大部分都是有關節目內容或是播出時間,針對這些問題客服會立刻交由相關部門處理,立即改善,到目前為止運作還算順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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